近日,工商长宁分局华阳工商所收到群众来信举报,称上海某大型家电连锁卖场有使用国旗作为其广告宣传的行为。接到群众举报后,工商长宁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指派华阳工商所干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工商干部调查发现,位于长宁路的某家电连锁卖场柜台确实有使用国旗作为广告宣传的情况,举报所反映的情况属实。经过进一步调查,该广告系由该连锁卖场创意设计,发布范围包括全市的三个商场,涉及国旗数量数百面。根据《广告法》第七条第二项第一款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该商场的行为涉嫌违法,时值该商场举行“欢乐购物节”,人员流量大,为尽快消除影响,华阳工商所干部们当场责令商场工作人员撤掉国旗。并对商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张一鸣 卢俊